1、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、拥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及良好的社会关系、有志开拓新事业的企业家;
2、拥有足够品牌运作和启动市场的资金,投资金额按区域市场级别设定;
3、准备或拟定了符合总部要求的店铺经营场所,该场所需具备全面展示物联智能家居产品功能及优势。
4、体验馆面积要求在60平方米以上,且按照公司的店面装修手册装修;
5、体验中心、演示中心、体验店不能同时经营其它同类产品;
6、拥有专职“佳朋物联科技”产品的销售队伍;
7、有智能家居对应的行业资源;
经销商级别 | 首批货款 | 销售任务/年 |
省会城市 | 50万 | 500万 |
地级城市 | 30万 | 300万 |
区县城市 | 10万 | 100万 |